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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2年清明节假期学生教育管理工作的通知

作者: 发布:2022-03-29 点击量:


各学生班级:

根据学校安排,现将2022年清明节放假具体安排通知如下:

清明节放假时间为4月3日(周日)-4月5日(周二),共三天。

各班级要做好以下工作:

1.加强安全教育,各班级通过开班会等方式提醒学生严格遵守学校疫情防控要求和相关法律法规,注意安全,注意防火、防盗、防骗,谨防人身受到伤害、财产遭受损失;不擅自外出游玩戏水,不到禁止戏水或有危险提示的地方进行涉水活动。

2.严格遵守校纪校规,坚持“非必要不外出”。原则上学生不离汉跨区域流动,特别是不前往中高风险地区。确需离开武汉市的学生须按照请假管理规定的要求做好请销假和报备工作。非中高风险地区的省外学生返校后要进行缓冲隔离。对于请假外出但不离汉学生,学生要通过学校企业号进行外出报备,如实填写外出事由和前往地点,按照请假事项点对点活动,事毕后要及时返回学校,严禁学生夜不归宿、校外留宿。

3.放假期间,各班级不得组织任何形式的集体出游,学生组织活动需符合学校相关规定并向学院办理报批手续。

4.学院在假期将安排老师值班,各班级每天晚上须清点班级人数,如有学生未在规定时间返寝,应及时报告辅导员老师并做好记录。如遇其他特殊情况随时向辅导员老师报告。

5.按照附件《2022年清明假期学生去向统计表》做好班级学生假期去向统计,班级安全委员在4月1日晚20:00点前发至所在年级辅导员处。假期结束当天(4月5日)20点前,向辅导员报告本班同学返校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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