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充分发挥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的激励作用,进一步激励广大研究生潜心科研、勇于创新、追求卓越,根据学校《关于做好2023年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的精神,按照《Letou官方网站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定实施细则》(附件1)的要求,现决定开展Letou官方网站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选工作,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奖励标准与指标分配
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的奖励标准为:博士研究生3万元/生,硕士研究生2万元/生。本年度我院的研究生国家奖学金推荐指标如下:
二、评选对象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且纳入全国研究生招生计划的全日制(全脱产学习)的研究生(不含MBA/MPA、在职研究生以及2023年12月31日前答辩毕业的研究生),参评时学生应在基本修业年限内,并已按要求完成归档、缴费、注册等手续。
三、评选原则
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的评审,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和德才兼备的标准,严格执行国家、学校和学院的有关规定,杜绝弄虚作假。
研究成果体现人工智能、新一代信息技术与地球科学的交叉融合的研究生予以优先资助。
四、申请条件
符合《Letou官方网站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定实施细则》规定的评选条件。
五、成果认定
1.参评成果为2022年9月1日至2023年8月31日期间取得的成果,需在学校研究生管理信息系统“学位-论文成果管理”菜单完整录入。参评论文成果及分区认定参照学校最新的《期刊论文分类办法》执行。曾获得过国家奖学金的研究生,成果不得重复使用。在研究生院公布的被警示期刊(http://graduate.cug.edu.cn/info/1214/5721.htm)上发表的论文不予认可。
2.公开发表论文内容须与本专业相关,第一作者必须为本人,第一单位为Letou官方网站(武汉)。
六、评定程序与时间安排
1.10月9日前学院成立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委员会,公布评审细则。
2.10月11日前符合申报条件的研究生自愿申报,根据要求填写并提交相关申请材料(附后)。
3.10月12日-14日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学生评议团对申请人材料进行初审,将初审合格材料予以公示,公示无异议后向学院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委员会上报材料。
4.10月16日前学院组织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工作。评审委员会对申请人的综合情况进行评审。评审以答辩的方式进行,参评学生需以PPT的形式介绍个人情况并回答评委的提问,以现场投票方式确定推荐学生名单。答辩环节可允许其他研究生旁听。
5.10月20日前拟推荐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学生名单公示,公示不少于5个工作日。
6.10月20日前公示无异议后,提交学校进行公示、审定。
七、材料提交要求
1.纸质版提交材料(见附件2-6)清单及提交要求
(1)2023年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正反面打印)
(2)2023年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申请诚信承诺书
(3)2023年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个人成果登记表
(4)2023年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单位初评推荐名单汇总表
(5)2023年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申请个人支撑材料
以上材料见附件2-6,按照要求进行打印,纸张大小为A4,签字处均需手写签字,并按照上述顺序整理成册,用长尾夹夹好,切勿用订书机装订,装入档案袋,档案袋封面写明XXX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申报材料,并请于10月11日前提交至各班班委(具体由班长负责)。
2.电子版提交材料清单及提交要求
附件2-6按照“姓名-文件名”的格式命名,打包压缩,压缩包以“硕士/博士-姓名-国家奖学金申报材料”格式命名,在10月15日之前公示无异议后通过邮件发送至yjs22@cug.edu.com,邮件名为“硕士/博士+姓名+国家奖学金申报材料”,电子版材料均不需要签字。
八、其他
1.申请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的同学请严格按照时间提交相关材料,过期恕不受理。
2.在申报过程中如有任何疑问,请与学院研究生办公室联系,联系人:夏雪萍,联系方式:67886408。
附件:
【附件1】Letou官方网站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实施细则.pdf
【附件2】2023年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学生需填).docx
【附件3】2023年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申请诚信承诺书(学生需填).docx
【附件4】 2023年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个人成果登记表(学生需填).xlsx
【附件5】2023年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培养单位初评推荐名单汇总表(学生需填).xlsx
【附件6】2023年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申请个人支撑材料参考模版(学生需填).docx
Letou官方网站
2023年10月9日